长春光华学院收费制度
一、收费依据:
长春光华学院的收费政策,依据吉政办发[2007]28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独立学院收费管理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和吉林价综〔2015〕102号《关于民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的通知》
二、交费种类及其标准:
序号 |
缴费项目 |
金额 |
备注 |
1 |
学费 |
根据专业标准 |
按学年缴纳 |
2 |
公寓费/年 (四人间) |
1200元 |
三、交款方式:
1.工行卡缴费
学校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批量扣缴学生的学费、住宿费、请学生到校报到前将第一学年学费存入学校发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中,以后每年开学前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中国工商银行卡。
2.现金缴费
学生也可以自带现金到现场缴费(行政楼8楼803室)。为了安全起见,请尽量不要选择现金方式缴费。
3.刷卡缴费
学生可自带中国工商银行卡来现场刷卡缴费(行政楼8楼803室),因为收款窗口仅有4个,学生较多,为了避免排队等待和现场拥堵,请尽量不要选择现场刷卡缴费。
注:只能刷中国工商银行卡
4.生源地贷款情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在当地申请生源地贷款之后,可以在财务处缴纳扣除贷款之后的学费、住宿费。
注:此类学生请不要将生活费存入卡中,避免误当学费、住宿费扣缴。
联系电话:0431-81863890
监督举报电话:0431-81960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