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部门简介 | 通知公告 | 规章制度 | 服务指南 | 新闻资讯 | 综合查询 | 下载中心 
11
规章制度
 校内文件 
 校外文件 
校内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校内文件>>正文
关于编制2009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
2018-09-19 14:57  

各系(院)、部、处、(室):

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教育部(2008)第26号令规定,编制我院经费收支预算。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能有效保障各项教育事业任务的完成。防止出现赤字、负债率过高以及寅吃卯粮的不良后果。对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起着积极的保障作用。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1、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2、坚持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3、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

4、坚持经费归口管理,明确责任的原则。

二、预算编制的依据:

1、国家、省级政策制度规定。

2、当年的财力。

3、上年各项支出水平。

4、本年各项事业任务。

三、预算编制方法:

1、按定额、包干,指标控制的模式编制支出预算。

2、自基层开始编制,然后向学院报送。

3、经学院讨论调整确定方案,报董事会审批,下达各单位执行。

4、具体编制方法按以下要求编制:

⑴、各系(院)、处(室)的办公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办法,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包干。此项经费由财务处根据各单位,各部门人数核定定额,使用单位按照办公费开支范围、包干定额安排年度开支计划,(送财务处备案即可)结余转下一年,超支不报。

⑵、人事处负责编制各项工资、津贴、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各项常规考勤考核奖励补贴(含加班费)、非教学部门职工培训费(含新聘任教师岗前培训)等支出预算。

⑶、设备处负责编制全校设备购置费支出预算,要求量化到单件、数量,参考价格以及大致购买时间的购置费支出预算。

⑷、党政办公室负责编制招待费、宣传费、会议费、车辆管理费、燃油费、对外联谊费、慰问费等支出预算。

⑸、招生就业处负责编制招生就业宣传费(含印刷费)差旅费就业考核奖励、电话费,招生期间伙食补助费等支出预算。

⑹、学工处负责编制学生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学生组织活动费、(含公寓文化节)学生档案管理费、辅导员和公寓老师培训费、公寓管理费、催收学费奖励费、优秀辅导员奖励等支出预算。

⑺、院团委负责编制各学生社团组织活动费等支出预算。

⑻、图书管负责编制书刊等资料新增加部分的购置费、图书馆管理费、电子阅览室维护费、学生教材费等支出预算。

⑼、教务处负责编制课时费、教案、教学日历印刷费,学生的各种证卡制作费、科研课题费、自编教材印刷费、教学专业管理等支出预算。

⑽、后勤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全校后勤保障、管理等项费用的支出预算,其中包括:水、暖、电、汽、校舍修缮维护、卫生绿化、勤工俭学等。

⑾、保卫处负责编制消防器材、警用服装、警用器材的更换、维修费等支出预算。

⑿、院报负责编制学院每期院报的印刷费以及稿费等支出预算。

⒀、电教中心负责编制多媒体教学设备仪器维护费(保质期间除外),电话费、摄录费、扩片费、各系(院)、部,处室的办公设备维护费等支出预算。

⒁、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编制学院网络服务费、维护费、域名费等支出预算。

⒂、教检中心负责编制青年教师培训费、教检督学听课费,职业化教育管理费等支出预算。

⒃、组织部(工会)负责编制工会组织的职工活动费、组织部资料费等支出预算。

⒄、各系(院)、部负责编制实习费、试验材料,体育维持费等支出预算。

⒅、差旅费(不含招生、就业差旅费)、邮寄费、市内交通费、财务费用由财务处根据上年支出水平,安排支出预算,各单位勿需再编报。

⒆、财务处负责编制学院年度经费收支总预算,首先根据2009年度在校生人数、收费标准编制年度收入预算;再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支出预算进行汇总平衡后,报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各个单位要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和依据,科学的编制本单位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并附文字说明。请于12月底前将预算报财务处,若本单位经费预算项目涉及多个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在报财务处同时分别报经费相关归口部门。财务处根据各部门的预算,编制学校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方案,上报董事会审批,以便2009年执行。个别单位因漏报、未报而未纳入预算的,后果自负。

 

 

关闭窗口

地址:长春光华学院北区行政楼803室
电话:0431-81863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