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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7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
2018-10-08 09:07  

 

为做好2017年学院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积极围绕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以及年度工作的重点,安排2017年度学院预算。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执行效果、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学院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二)稳妥性原则。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收入预算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要优先保证基本支出,安排项目支出要量力而行,严格控制预算风险。

(三)重点性原则。预算要着眼学院总体规划和长远发展,着力加强内涵建设,优先保证重点工作需要。

(四)效益性原则。预算要加强经费管理,协调好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之间的关系,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项目预算要设定绩效目标,进行绩效分析,纳入目标管理,并将此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三、预算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是指学院按国家相关政策取得的各类收入。

  1.学费、宿费收入:由财务处根据招生办2017年计划招生人数及各专业收费标准填报。

   2.艺术类学生入学专业测试费:由招生办根据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及收费标准测算填报。

(二)、支出预算

 1.办公费继续实行定额包干办法,按每人每年60元标准包干使用。

   2.各部门负责编制的预算,按照本部门特点安排支出计划,重点保障实践教学环节,实事求是的安排 。

     四、编制部门预算的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预算编制工作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细化量化预算项目,确保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

  (二)按时上报部门预算表

  各部门将本部门2017年的预算呈部门分管校领导审定后,务必按照《2017年度各部门报预算时间表》(见附件)规定的时间报财务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各部门上报材料用A4纸打印,同时携带电子版报送财务处。

   (三)加强沟通和联系

 经费归口部门要与经费使用部门加强联系。归口部门对自己所管理的归口经费具有审核的职能,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以保证归口经费更加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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