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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1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
2018-09-20 09:38  

各教学院(部)、处(室):

根据学校年度财务工作安排,本月开始编制2011年部门预算,望校内各单位依据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编制2011年本单位预算。现将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编制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2.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预算编制必须体现学校整体发展目标,保证学校事业顺利进行的资金需求。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积极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从紧安排非重点项目和一般性支出。

3.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大力开展节约活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开源节流意识贯彻到每位师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节约型校园。

4.全面性、真实性、科学性的原则。预算要以学校办学业务为基础,全面反映学校办学各个方面,经费支出项目要贴近工作实际,以工作目标、工作计划为依据,参照历史成本与市场价格,使预算更具有操作性、指导性。

5.价值管理与有效监控原则。预算设计体现“提出办学战略-业务规划-工作计划-预算管理-财务审核-绩效考核-薪酬激励-实现办学战略目标”的价值管理过程,价值管理的目标是效率与效益有机统一,实现效益最大化。通过经费支出审批、财务审计监控与预算绩效考核,实现效益最大化的预算目标。

二、预算编制的依据

1.政策依据。以教育部独立学院评估政策为依据,教学设备、图书经费、实践教学经费、教学基本建设、学生管理、学生活动经费等均要按教育部评估指标要求测定。

2.工作依据。以2011年工作计划为依据,按工作项目立项,提供充分预算依据,教学设备等固定资产要有数量、规格、单价、总额等量化指标,预算必须贴进实际教学活动,与实际工作接轨。

3.学校2011年招生计划。

4.上年各项事业支出。

三、预算编制要求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是指学校按国家相关政策取得的各类收入。

1.学费、宿费收入:由财务处根据招生办2011年计划招生人数及各专业收费标准填报。

2.艺术类学生入学专业测试费:由招生办根据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及收费标准测算填报。

(二)支出预算

(1)办公费继续实行定额包干办法,按每人每年60元标准包干使用。此项经费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人数核定定额,按照办公费开支范围、安排年度开支计划,送财务处审核备案。结余留用,超支不补。

(2)人事处负责编制各项工资、津贴、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各项常规考勤考核奖励补贴(含加班费)、非教学部门职工培训费(含新聘任教师岗前培训)、职工福利费、档案管理费、已签协议教师考研学费等支出预算。

(3)资产设备处负责编制全校设备购置费,各单位计算机维修费、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等支出预算。

(4)党政办公室负责编制招待费、行政办公费、车辆管理费、燃油费、市内交通费、对外联谊费、慰问费等支出预算。

(5)宣传部负责编制宣传费、院报印刷费等支出预算。

(6)招生办负责编制招生宣传费(含印刷费)、广告费、差旅费、招生纪念品、网上录取费、邮寄费、招生期间各项补助费、电话费等支出预算。

(7)学工处负责编制学生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学生档案管理费、辅导员培训费、公寓管理费、催收学费奖励费、优秀辅导员奖励费、军训费等支出预算。

(8)团委负责编制学生活动费等支出预算。

(9)就业办负责编制就业简章印刷费、差旅费、就业指导费、就业考核奖励费、电话费等支出预算。

(10)图书馆负责编制纸质文献的购置费、电子图书期刊数据库服务费、图书馆办公费等支出预算。

(11)教务处负责编制课时费,教案、教学日历、考卷印刷费;学生的各种证卡制作费、学生考研奖励费;监考考务费、教学杂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研究、学科竞赛等教学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12)后勤服务公司负责编制全校后勤保障、管理等项费用的支出预算,其中包括:水、暖、电、汽、校舍修缮维护、检测费、搬迁费、卫生绿化、劳务费、勤工助学等支出预算。

(13)保卫处负责编制消防器材、警用服装、警用器材的更换、维修费等支出预算。

(14)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编制多媒体教学设备仪器护费、各单位打印机、复印机维修费、电话费、摄录费、扩片费、上网费等支出预算。

(15)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编制学院网络服务费、维护费、计算机维修费支出预算、数字化校园建设等支出预算。

(16)教检中心负责编制教学质量评审费、教学质量奖励费、教学督导听课费等支出预算。

(17)发展规划处负责编制“十二五”规划研制费、新校区建设规划费、CIS设计费、转制评估费等支出预算。

(18)科研处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科研成果奖励费、学科建设费、各种学术会议费、各级学会会费、学报编辑印刷费等。

(19)教师进修学院负责编制教师培训费,并与人事处、学工处共同编制管理队伍培训费、辅导队培训费等支出预算。

(20)组织部(统战部、党校、工会、妇委会)负责编制组织部、党校、工会、妇委会工作等支出预算。

(21)体育教研部负责编制体育教学维持费、运动会经费、体育馆运行费等支出预算。

(22)国际交流中心负责编制国际交流与合作等相关支出预算。

(23)财务处根据上年水平负责编制全院差旅费、审计报告年审费、发票印刷费、软件服务费、财务费用等费用支出。

(24)各教学院、部负责编制教学仪器设备维护费,并按教学环节编制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相关教学运行费等支出预算。

四、编制部门预算的几点要求

1.为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加强严肃性,请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事业发展规划集思广益,切勿漏项,科学合理的编制本单位经费支出预算并按时上报。

2.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1月5日前将本单位2011年的预算计划分别呈学校主管领导审定后报财务处。并按本通知附表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各单位上报材料用A4纸打印,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财务处(财务处信箱gaowei0520@163.com)。

3.各单位在上报财务处的同时,将本单位2011年预算计划报各归口管理部门(教学经费报教务处、科研经费报科研处、教学消耗的实验实习用低值易耗品及教学所用设备购置费报资产设备处),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于1月8日前将由学校分管领导审定后的计划报财务处。

五、编制预算的几点说明

(一)各教学环节经费标准(试行)

1.实验耗材  30元/年生

2.实习(含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各种实习)

 60元/年生

3.课程设计  20元/年生(工科)

4.毕业设计  100元/年生(工科)

5.毕业论文  80元/年生

(二)各学会会费标准

1.全国性学会,我校是理事单位,相关教师担任理事以上职务,会费按章程规定交付。

2.全省(市)一级学会,我校是理事单位,相关教师担任理事以上职务,会费按章程规定交付。

3.担任全国性学会常务理事,全省(市)一级学会副理事长职务者,可按各学会章程规定,我校定期承办相关学术会议,并承担相关费用。

4.各学会理事、常务理事等参加相应的学术会议的相关费用由科研处、教务处支付。

(三)校本培训费用

   教师队伍、辅导员队伍、管理队伍培训是我校十二五期间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整个培训工作,由教师进修学院牵头,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人事处共同制定,并分别写入教师进修学院、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人事处的工作计划中,培训经费最终由教师进修学院汇总并列入教师进修学院经费预算,支出时由教师进修学院牵头把关,各相关处室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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